永不言败 - 2008-3-22 17:28:00
治理国家需要各种精英人才,法律人才自不应例外。在推行法治的时代,法律人才应该有更加充分的参政辅政机会。
法律人才有其独特的知识结构和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使得他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冲突中能始终保持理性的判断比较,更能冷静地对待各方利益,更能全面地考虑消除冲突的途径,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类社会冲突主体的共赢。
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年代,特别是城市化的进程中,必须关注稳定这个重要的社会秩序话题。离开稳定谈发展是空谈,因为动荡的社会使得民众最为关注的只是个人的安全与生存。特定的运用司法职权的经历及钻研法学学问的收获使法律人才掌握了更为全面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艺术,懂得在动态中实现公平正义,最终能以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措施制服发展过程中伴生的躁动不安的野马。
在生产力发展到更高水平的阶段,国家关注更多的可能是均贫富和维护社会稳定,消除破坏秩序的各种矛盾。在贫富差距较大的状态下,道德良心的作用很可能难于发挥,而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会吞噬已有的社会财富,这就可能使得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法律不得不成为最为常用的一种手段,人们广泛地运用它来处理国家与个人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显然,这个领域应当让法律人才奉献其聪明才智。
事关国计民生的行政决策过程中,也可以考虑法律人才的参与。这些法律人才可以预见决策的社会效果及对公众的冲击,这样就可以及时调整决策,制定合理措施,让决策需要尽可能地在稳定和谐的社会中积极推动社会发展。
一定数量法律人才在合理的范围内参政辅政,应是整体社会理性和依法治国的自然体现。